廣東省高等教育學會關于開展第三屆高等教育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評選的通知
各理事單位:
為繁榮發(fā)展我省高等教育研究,調動高等教育工作者進行高等教育理論與實踐研究的積極性,推進高等教育事業(yè)高質量發(fā)展,根據《廣東省高等教育學會高等教育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評選辦法》《廣東省高等教育學會2024年工作要點》,決定開展第三屆高等教育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評選?,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要求
申報范圍僅面向學會理事單位(見附件3)。各理事單位按要求組織申報并推薦參評,申報要求如下。
(一)每個理事單位推薦參評的論文和研究報告總數不超過10篇、專著不超過5部;
(二)申報成果完成時間為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申報成果必須是我省高等教育工作者為主體完成的成果。個人獨立完成的成果限報1項,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報1項(須由前二或前三名作者聯合申報);
(四)參評成果分學術論文類、學術著作類和研究報告及其他類。學術論文類包括在公開出版的報刊上發(fā)表的高等教育學術論文;學術著作類包括高等教育學術專著、編著、譯著、工具書、古籍整理等,但不包括教材、論文集等;研究報告及其他類包括得到縣(市、區(qū))級以上黨委、政府負責人或其職能部門批示認可和采用的高等教育調研報告、咨詢報告等;
(五)本會立項的課題研究成果申報本獎,在發(fā)表或出版時須在適當地方標注課題立項單位、課題編號,在一定層級和范圍被采納的研究報告等同樣需要在適當地方標注或附上有關黨委或政府的有關職能部門、或有關高校、或有關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在同等條件下,本會立項的課題研究成果將得到優(yōu)先評定。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本獎:
1.已獲得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省部級以上獎勵的成果;
2.違反學術規(guī)范或者著作權存在爭議的成果;
3.電子出版物;
4.論文集、教材、教輔材料、文藝作品、新聞報道、年鑒、大事記;
5.未解密的涉密成果。
二、材料報送安排
(一)報送材料
1.《申報表》(見附件1)(加蓋學校公章原件及PDF掃描版各1份);參評論文、研究報告或專著等成果(PDF掃描版1份,原件1份,如原件無法提供,可提供復印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2.《推薦匯總表》(見附件2)(Excel電子表格1份、原件紙質版加蓋學校公章1份)。
(二)報送時間
請各單位于今年11月8日(星期五)前按上述要求將推薦參評的成果和《申報表》《推薦匯總表》原件材料寄送到廣東省高等教育學會秘書處;電子版一并發(fā)送至郵箱office@gdgjxh.org.cn,主題注明“××大學/學院申報高等教育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材料”。
三、獎項設置
(一)本獎對各類成果常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二) 本獎各類成果一等獎,不超過該類參評成果的10%。一等獎成果須在理論或實踐上有較大創(chuàng)新,有相當高的理論學術價值或社會應用價值,在省內乃至國內有較大的影響或者對實際工作有重大作用,得到學術界或高等教育系統(tǒng)相關方面高度評價。
(三) 本獎各類成果二等獎,不超過該類參評成果的15%。二等獎成果須在思想觀點、內容、研究方法等方面較有新意,或在他人的研究基礎上有新的方法、新的結論,對本單位或區(qū)域相關工作有一定的影響,對實際工作有較強的參考借鑒作用。
(四) 本獎各類成果三等獎,不超過該類參評成果的25%。三等獎成果須在已有研究基礎上形成新的見解,對高等教育某一具體問題的解決具有一定的參考和借鑒作用,對實際工作推進具有較明顯的影響。
四、其他事宜
(一)請各理事單位嚴格按規(guī)定數量推薦參評成果,并在《推薦匯總表》對所推薦參評成果予以排序。只接受單位推薦,不接受個人推薦。
(二)申報材料不退還,請申報人自行做好相關材料備份。
(三)聯系人:譚老師;電話:020—33970796;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廣衛(wèi)路14號后座三樓302室廣東省高等教育學會秘書處;郵編:510035。
附件:附件1.廣東省高等教育學會高等教育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評選申報表.docx 附件2.廣東省高等教育學會高等教育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推薦匯總表.xlsx
廣東省高等教育學會2024年9月30日